团伙冒充警察抢劫野生动物走私者

2013年02月03日17:17  南国早报 微博

  本报防城港讯 (记者赵劲松) 防城港市一抢劫团伙利用走私人员“害怕被抓”的心理,多次冒充公安执法人员,在他人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的路上跟踪、拦截,抢到74只穿山甲及一辆汽车,获利数十万元。2月1日,11名被告人在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受审。

  黄某是防城港市防城区人,今年32岁,曾在东兴等地从事走私非法活动,对走私野生动物的流程非常熟悉。同时,他深知走私人员都很惧怕沿途设卡打私的执法部门,一旦发现海关、公安等部门人员例行检查,“心里有鬼”的人就会弃车而逃。

  2011年12月,黄某与容某、李某、关某等人相聚一起聊天,认为穿山甲价值高,不少人不惜铤而走险从外国走私入境。如果冒充公安执法人员,进行恐吓抢劫,“黑吃黑”的把握非常大。几人经过密谋,买来假警服、塑料枪、破胎器等作案工具,从南宁租来一辆小车伺机作案。

  同年12月下旬的一天,容某获知有辆“比亚迪”运有一批走私的活体穿山甲,便通知黄某,由后者组织人员伺机抢劫。在该车进入钦防高速公路后,黄某、容某等人驾驶两辆小车一路跟踪,掌握对方的动向。在超越“比亚迪”后,容某身穿公安制服下车假装执法,抛破胎器将对方车轮刺破。车上人员以为警方执法,停车后慌忙弃车逃窜。随后,黄某等人将“比亚迪”车上的18只穿山甲带走,并找人销赃。

  初次作案得逞后,黄某等人接下来频频作案。2012年1月下旬,在6天内,该团伙用同种作案手段作案两起,共抢得穿山甲56只,小车一辆。2012年2月,黄某、容某等人先后被警方抓获。

  2月1日,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开庭公开审理此案。在庭审中,多名被告人辩称并非冒充军警人员抢劫,拒不认罪,公诉人逐一进行驳斥。经过一天的审理,法官表示将择日宣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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